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尚田街道尚一村向外来户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另外,尚田农贸市场是否属尚一村所有? 回复:尚田街道办事处答复,尚一村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修改制定了新的村规民约相关条例,以村民自治的方式加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收取的综合环境整治费将打入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款项使用情况将定期在村公告栏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如本年度款项有节余,将用于下一年度的环境卫生整治,不会挪作他用。另外,尚田农贸市场属于区商投集团下属企业,不属于尚一村集体资产。 养狗影响居民生活 要求处理 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溪口镇藏山丽景小区28幢某业主自入住起养狗,有五六只之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回复:区公安分局答复,8月4日,经社区民警劝说,藏山丽景28幢养狗业主同意尽量减少对其他住户的影响。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溪口镇属于一般管理区,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养狗业主进行警告。 巡察组电话 为何不通 来电: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今年6月,区委巡察办组建巡察组对西坞街道陈孔目村进行巡察,他于7月6日拨打巡察组预留的电话号码,但电话一直未接通,是何原因? 回复:区委巡察办答复,根据巡察工作安排,今年6月,区委巡察办组建临时巡察组,巡察区里4个村。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在巡察期间公布了举报电话(陈孔目自然村受理时间为6月2日至6月10日),巡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本轮巡察单位的电话举报。7月上旬,临时巡察组完成巡察任务后自动解散,预留号码处于关机状态,不再受理本轮投诉举报。如有需要,可拨打区委巡察办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889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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