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A2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11月24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拒收现金”说不

金融宣传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

    本报讯(记者 康诗文)近日,记者在锦屏街道居敬社区看到,宁波奉化罗蒙村镇银行业务人员在社区活动中心悬挂横幅,并用LED滚动播放“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现金收付行为”等宣传标语,向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的金融知识。这是我区“百城千家万名”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中的一幕。

    该活动由人民银行奉化支行主办,旨在贯彻落实浙江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要求,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在人民银行奉化支行的统一组织下,各银行从本月10日起,陆续走进阳光、龙津等社区和镇(街道)、商场、工厂,开展为期1个月的宣传活动。至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人民银行奉化支行负责人表示,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化支付工具运用,保障公众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拒收人民币现金或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