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培芳 吕林焕 宋维颖)“太谢谢你们了,解决了困扰我半年之久的心头之患。”日前,丽江茗庭某商铺业主唐女士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岳林中队,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递到了执法队员手中。 据了解,唐女士是丽江茗庭一楼某营业用房的所有人,该营业用房屋顶是一个面积达200平方米的平台,二楼两位业主私自打洞开门,侵占公共平台,并占用其中30平方米种植农作物及花卉树木,导致一楼营业用房严重漏水,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我之前和楼上业主沟通过,也要求物业出面协商,但拖了半年都没有解决,无奈之下,只能向有关部门反映。”唐女士告诉记者。 区综合执法局接访后,立即派岳林中队执法队员到现场勘察,了解具体情况。11月4日,岳林中队依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二楼侵占平台的两位业主下达《接受调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11月1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清理花岗岩及擅自种植的农作物、花卉树木。两位业主在执法队员的教育劝导下,均表示愿意配合。11月11日至12日,在岳林中队的协助下,两位业主将该平台上的农作物、花卉树木清理一空,并铺设防水层、修复渗漏。 “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是我们的职责,业主送来锦旗,既是激励更是鞭策。”岳林中队负责人表示,下步中队将不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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