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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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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奉化区域售电市场化政策的通告

    尊敬的电力用户:

    您好!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0〕145号)和《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2020年修订版)》(浙发改能源〔2020〕347号)文件规定:2020年,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可选择参与售电市场进行市场化购售电(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除外)。

    售电市场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发电主体、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年、月等中长期电力交易。售电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企业通过电力交易机构,与发电企业直接购买电能的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向售电企业购买电能的交易。

    售电市场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名单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fzggw.zj.gov.cn),2020年奉化地区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共285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仍执行目录电价。被强制退出市场的以及已参与后自愿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原则上3年内不得再进入市场,由电力用户属地供电企业履行保底供电义务,保底电度电价暂按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2倍执行。

    即日起,奉化供电公司中心营业厅(南山路137号)已设专窗受理市场化购售电三方合同(即甲方:售电公司,乙方:电力用户,丙方:供电公司)。按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通知的要求,购售电三方合同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6日。

    特此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国网浙江宁波市

    奉化区供电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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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