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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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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规范网店广告宣传

    通讯员 张丛丛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刚刚结束,其带动的亿万交易规模为疫情影响下的市场发展带来生机。然而与之相伴的电子商务宣传问题也重新摆上台面。除了夸大宣传、不规范宣传等问题,店家知识产权、营业资质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也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和购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相关网店集中检查时,查处一起使用过期专利进行广告宣传案件。

    前不久,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的阿里巴巴网店中沙滩车改装脱困绞盘标注有“专利认证”字样。经调查,上述专利因未缴纳年费已自动失效。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的“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事后,该企业立即对网页整改,并表示会引以为戒。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商业保障和竞争优势应引起足够重视,企业不能等到其失效才追悔莫及。同时对于广告中失效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介绍,企业要尽快更新信息,防止形成消费误导。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除了注意广告中用词、用语规范,还应警惕店铺知识产权、营业资质等方面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作为连接商家和消费者的纽带,相关平台也应承担起自身主体责任,尽快出台制度进行集中整治和深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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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