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三)加快提升农村人均收入。完成“五新”农业产业项目“育农贷”办理22个,总投资7926万元,贷款5117万元。启动农村闲置宅基地激活利用改革试点。开展阳光行动,2021年出台来料加工扶持政策,落实来料加工企业6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4个,惠及40个村。完成666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四)加快发挥山海资源优势。一是高质量推进全域旅游建设。修订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意见,出台促进民宿发展政策实施细则,2020年成功创建省A级景区镇7个,省A级景区村76个。二是高质量推进名山建设。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成功举办弥勒文化节、雪窦山全球智库论坛。“雪窦山号”冠名奉化火车站始发列车,雪窦山至普陀山旅游专线开通。三是高质量推进“宁波湾”建设。加快推进“宁波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地见效,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9亿元,成功举办2020年度中国滨海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大会。 (五)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快环保督察剩余问题整改,3个中央反馈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5个省级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象山港海湾新一轮污染综合整治,完成无争议海水养殖区域的养殖证核发。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完成全部4个矿山整治。开展河道水环境等9个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绿色发展监测。2020年绿色发展指标考核奉化全省排名第58名,较2018年度上升29位。 二、关于“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持续打响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攻坚战。新引进茗山云谷等产业项目24个,协议投资102亿元。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库,2020年全区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入库高新技术苗子企业60家。三是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紧制定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标志性产业链打造“八大”行动,加快高能级平台建设,推进老工业园区攻坚战,谋划推进时尚服装、厨卫家居、气动等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汽车零部件等产业个性化扶持政策。 (二)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和投资结构。一是把控房地产业发展节奏。制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二是加大产业投资力度。2020年新引进工业项目27个、总投资45亿元;完成技改投资29亿元,同比增长5.5%。三是加强“小而美”企业培育。制定“小而美”苗子企业评审指南,2020年认定“小而美”苗子企业30家。四是优化未来产业布局。编制全区产业地图,主动承接长三角等地外溢产业。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2020年完成服务业增加值240.8亿元,同比增长5.4%;完成限上商品销售额187.5亿元,同比增长6.3%。2020年三产结构比为4.8:60.1:35.1。 (四)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一是将甬台众创小镇功能调整至溪口镇,加快民国风情街产业项目导入。二是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推进数字贸易经济,落户数字科技项目,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活动,2020年完成进出口总额215亿元,同比增长1.9%。三是发挥对台工作重要窗口作用。召开台商投资招商推介会,举办“在甬台青台胞走奉化看奉化”等活动,推进台企增资项目,其中亚德客公司完成1500万美金增资。 三、关于“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一是针对570户危房,已完成2幢40户拆除、4幢4户维修加固或原拆原建治理、34幢315户腾空,剩余12幢211户实行动态监管。实施居民住宅消防品质提升民生工程,完成住宅小区消防划线,新建微型消防站4个、升级30个。二是加大城乡危旧房改造力度。制定《2020-2022年奉化区城镇危险房屋排险解危整体规划方案》《奉化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城乡危旧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农房“保险+服务”模式,已有55000余户购买农房保险。三是强化房屋质量监管。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启动全区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消除质量安全隐患278个。 (二)加快推进民生项目。一是完善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推进机制。深化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票决选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10个。建立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甬江防洪工程、公办幼儿园、农村文化活动、乡村医生年龄老化等实事项目,2020年10项民生实事项目均按计划完成。二是持续加大民生实事投入力度,2020年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61.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5%。 四、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设立“浙冷链”指导小组,及时整改“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肉禽蛋市场工作不严密”问题。加强常态化监测,成立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建立监测信息周报制度,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五证”检查,加强3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监测,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加快方舱医院建设,完成4家区级医院方舱发热门诊及急救站洗消点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床位200张。 (二)全面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完成3条政策无人申报问题整改。建立惠企纾困政策落实督查机制,2020年完成“五减”14.4亿元,均超额完成年初目标。全面梳理上级拨付资金兑现情况,目前直达资金已支出5.08亿元,支出进度为99.95%。深化“三服务”活动,创新实施“四联四跑”“五大员”“民生大问政”等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深入企业走访17963次,解决问题1379个。 五、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尚未落深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一是加大“打伞破网”力度。累计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22人,案件全部办结。二是强化警示教育。责令涉案干部的单位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警示教育会,拍摄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戒鉴》,加强清廉教育基地建设。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函告办法,向区领导发放函告书6份,“三交底”谈话27人次。落实监督责任,全面加强政治监督。四是优化政治生态。出台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清风宣讲”11场,1200余人受到教育,29名拟提拔区管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考试,47名区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提醒。强化底线管理,深入推进《全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负面言行清单》管理办法。 (二)加强基层站(所)违纪违法问题整治。对基层站(所)开展正风肃纪75次,处理党员干部14人。完成基层站(所)巡察45个,问责党员干部9人次。深化“五小一跑”工作模式。219个基层站(所)分别制定个性化权力清单,推行机关、村居、企业、学校、医院等各领域的基层权力监督指引。 (三)加大巡察工作推进力度。完成帮扶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6个,已落实整改措施15条。修订《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暂行办法》,拓展巡察发现问题渠道。对一届区委以来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六、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处置问题线索368件,立案147件,同比增长21.5%;其中自办案件54件,占比36.7%,同比增长42.1%。2020年累计立案250件、全市排名第一。 (二)加强审查调查深度。加强案件分析研判,采用留置措施3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新增选调8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推行青年纪检监察干部“1+X”多岗培养机制。打造“铁案工程”,完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作风积弊尚未根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查领导干部顶风违纪。一是加强专项整治。查处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22人,通报曝光3批次5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酒局”“牌局”等问题专项整治,组织4次突击检查,完成13000余名干部自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累计检查208次,检查单位388家,发现并解决问题107个。二是规范干部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涉企事项“六不准”和涉企行为“八严禁”的通知》。 (二)规范举办节庆活动。及时整改举办节庆活动有关不规范问题,对区综创办主任批评教育,责令区综创办作出书面检查。出台举办经贸类展会活动的操作意见,加强对全区经贸类展会活动和节庆活动的监管。 (三)规范单位列支和福利发放。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改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坞街道等相关违规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对4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二是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印发重申规范福利费发放财经纪律的通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监督。 八、关于“一些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和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三资”管理。对相关土地出让金、政府应急专项资金、行政处罚款等剩余欠缴资金,进一步加大催缴力度,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全面应用宁波市土地出让金征缴系统,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暂行规定,对2016年以来所有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首轮自查共执行到位行政罚款案件5起,追缴罚款10.24万元,落实行政执法案件集中抽查评查制度,2020年已检出20余条问题。开展“清欠”专项行动,收回逾期资金1368.4万元。制定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投资管理信息系统。 (二)加强招商项目监管。对7个招商项目严格对照协议逐一进行核查,督促相关项目按协约计划实施。将近3年内引进的制造业项目以及后续新签约落户项目纳库管理,实施项目月报制度,定期督查项目落户履约情况。 (三)加强投资项目论证。及时整改某公司未进行尽职调查预付投资款问题,责令国资管理中心作出书面检查。实施“招商新锐”培育工程,推广使用《招商引资工作入门指南》。建立首谈部门+招商部门+落地部门+招商联席会议的“1+1+1+1”机制,规范项目过会流程,已召开联席会议6次,上会审议议题49个。 九、关于“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农村(社区)党员违纪违法问题整治。及时整改相关村干部涉黑涉恶、“银雁”书记、8件反映村党员干部问题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扎实做好村社组织换届,在全市率先出台村级班子配备意见,创新推行村社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考察,200余名自荐人被剔除候选人范围,实现311个参与换届的村社100%“一肩挑”,年龄、学历、能力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推进镇(街道)党校建设试点和镇(街道)党员考评中心建设,处置不合格党员4名。 (二)提高党组织“领头人”党纪党规意识。将2021年确定为“村社干部党性党风教育年”,聚焦“四不”问题,开展“四讲四有”专项教育。深化区委责任“上压一级”建强村社党组织书记队伍模式,强化村社干部职业生涯全周期、常态化的教育监督管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新建立一批清廉村居示范点。 (三)加强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和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整改有关村(社区)近5年未发展党员问题,5个村已完成党员发展工作,其余21个村已物色38名入党积极分子并列入2021年党员发展计划。及时整改有关村连续两年被列为后进村问题,目前均已整转完毕。实施农村发展党员“源头储优”专项行动,实施村社发展党员绿、蓝、黄、红“四色”管理,着力提高党员发展的主动性、计划性和宏观指导性。加大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力度,深入推行“导师帮带制”,相关做法被省委办公厅《工作交流》刊发推介。 十、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和干部政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准落实干部政策。及时整改有关事业身份区管干部违规享受公务员工资待遇、水投集团中层干部选聘不够规范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国企新任领导人员和中层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加快“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同步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发现整改问题12个。 (二)严格执行任期制。及时整改有关区管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交流问题,2020年已调整9人,剩余17人力争2021年内整改完毕。从严控制“不具备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者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镇(街道)党政正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动议机制,新提任年轻干部调配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2020年8月以来,新提任33名干部中,到基层任职的有17名。健全“双向交流、实战赋能”工作机制,2020年8月份以来,选派106名干部跨岗跨部门交流历练。 (三)严格把关国有企业招聘。一是及时整改溪口城投公司招录问题,免去某副总经理职务,对原董事长、总经理给予批评教育。出台《溪口镇镇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完善国企选人用人制度。制定国有企业内设机构与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国企选人用人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建立区属国企副职任用组织部门备案制度,25名区属国企副职领导人员完成备案。 十一、关于“少数干部履职不尽责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整改区城投公司、莼湖街道有关干部履职不尽责问题,当事人受到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深化实施《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干部竞速履责“红黑榜”管理机制,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担当指数”考评体系。开展“破除中梗阻、提升软环境”专项工作,落实中层干部“大轮岗”等29项举措,开展干部作风暗访活动5轮,30名中层干部实现跨岗跨部门交流,对25名综合表现较差的中层干部予以相应组织处理。认真落实乡镇干部待遇倾斜政策,晋升15名优秀“老科长”为四级调研员,展示57名“奉勇争先奔跑者”风采。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一是及时整改市民公园和城市停车场及梅园平移工程、滨海旅游休闲区管委会项目采购、江口街道工程发包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二是开展全面督查。对全区所有镇(街道)和12家区级国有平台公司等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200余个,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5名责任人予以问责。三是规范项目投资交易行为。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小型项目承发包交易管理办法。四是完善监管体制。将发改、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权划转至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实现集中监管。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上线“政采云”电子采购系统,该工作处于宁波领先水平。 十三、关于“政府债务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债务化解力度。截至2020年底,完成省定三年化债计划116.44%。今后将继续按照省定要求全面完成化债目标。 (二)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开展国有资产整合提效专项行动,完成各类资产权证补办20宗,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注入国有企业156宗、评估值6.17亿元。完成审批(备案)区属企业集团债券发行计划8个。完成区投集团、区水投集团、区农商集团的整合重组方案,推行“1+N”改革制度体系。 下一步,奉化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纠治隐形“四风”,坚决抵制“松软散庸拖懒”,坚决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抓好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深化打通“中梗阻”等活动,切实强化对落实区委决策、执行规矩等方面督查,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巡视整改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围绕实施“全面创新、全域美丽”发展策略、打赢“六大会战”等中心工作,持续完善“周一夜访”“五大员”等机制,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净干事、主动担当的精气神,全面巩固巡视整改成效,抓好生态、经济、平安、党建四张报表,努力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奉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作出更大的奉化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574-88990035;寄信地址:奉化区河头路139号区委巡察办;电子邮箱:fenghqxcb@163.com。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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