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奕超超 张珊翊)休渔期是为了让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对保护渔业生态资源有着积极意义。然而总有人无视“禁令”,试图顶风作案“捞一把”。近日,莼湖派出所会同渔政部门成功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5月1日休渔以来,莼湖派出所民警在栖凤村、桐照村等附近海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维护禁捕秩序。5月6日和7日,民警在栖凤村十八眼气门南侧海域、桐照码头附近海域,先后抓获用地笼开展非法捕捞作业的沈某和林某,收缴地笼15个,查获非法捕捞的虾蟹、鱼等水产品若干,并当场将渔获物放生。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林某交代,他知道目前处于休渔期,但实在抵不住海鲜的“诱惑”,就在附近海域放了12个地笼,每隔一星期去收一次。5月7日下午,他像往常一样去收地笼时被正在巡逻的民警查获。 民警周等辉介绍,休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内陆水域使用电、炸、毒、地笼等方式捕捞,禁止海域使用底拖、高压水枪等方式捕捞,无论渔获物多少,均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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