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培芳 通讯员 胡卓尔 竺斐)日前,3名男子因随地吐痰,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抓个正着。执法人员当场批评教育这种不文明行为,并对3人分别处罚20元。 当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方桥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方桥街道长河南路附近时,发现3名男子随地吐痰,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的规定,执法人员使用PDA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处罚了王某、马某、王某,并分别作出了处罚20元的简易处罚决定书。 面对处罚,3名男子态度良好,接受了处罚,并向执法队员承诺绝不再犯。 区综合执法局呼吁,市容环境卫生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市民要改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烟蒂等陋习,让城市环境变得越来越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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