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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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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解读

    通讯员 李玉姣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19〕80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自2019年11月起,通过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工作,为生活困难、高龄及其他特殊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为重点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区有14000余名老人享受此项政策。

    问:购买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1.基本保障对象:凡是具有奉化区户籍且居住在奉化区范围内的60周岁及以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本人及子女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智失能居家老年人,根据失智失能程度按照重度每人每月45小时,中度每人每月30小时给予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2.基本服务对象:奉化区户籍且居住在奉化范围内的8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7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其中,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与低保家庭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问: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符合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资格的老年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服务申请,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能证明为特定对象老年群体的相关证明。经过村(社区)、镇(街道)、区民政局逐级审核审批之后,确定老年人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作出批准之后的次月起,安排服务企业上门提供服务。

    问:老年人是否需要支付相应费用?

    答:老年人免费享受一定时间的居家养老服务,如超出政府规定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时间,另外服务费用需由老年人自行负担费用。

    问:老年人能享受到哪些服务内容?

    答: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3大类32个服务项目,另外根据老年人选择提供紧急求助、主动关爱、走失寻找、居家安防和居家监护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已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方式告知老年人。

    问:家里同时有两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怎么结算服务时间?老年人户籍地跟居住地分离的,或不定期变更居住地的,例如到子女家里居住,该如何实施服务?

    答:1.服务提供以户为单位实施,若同一家庭内有两名及以上老年人同时可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服务享受时长可以相加。

    2.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实行居住地服务,需由服务对象本人或亲属提供长期异地居住证明,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服务享受资格审核审批后,由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对应的服务公司提供服务。老年人不定期变更居住地,在申请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前,需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居住地,若该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同,操作方式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操作方式实施。

    问:如何咨询相关事宜?对服务不满意该如何投诉?

    答:申请人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0574-28586699)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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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