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伟鑫)5月31日下午,区文明办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文明奉邑行动“高空不抛物 邻里安全更和睦”大讨论,邀请律师、外科医生、物理教师、物业工作人员以及60多位市民,一起探讨高空抛物的各种危害。 连日来,各地高空坠物悲剧一再重演。那么,高空抛物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其中又隐藏着多大的危险?在现场,参与互动的市民首先观看了一起近期发生的高空抛物案件受理处置案例,对高空抛物的危害有了初步认识。 “现在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像我们住一二层的,经常遇到楼上扔烟头、果皮下来。”一位市民代表看了视频后说。对此,某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张经理深有感触,他们小区经常出现乱扔烟头和烂水果的情况。“小区高空抛物主要有几种情况:一种是有些人觉得小物件无关紧要,随手往外一扔;另一种是有人喝醉酒,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高空抛物;还有,租户高空抛物情况也较多。”张经理表示,物业在劝导的同时,也会协同社区工作人员或者民警处理。 “目前,法律对高空抛物有了定责,《民法典》明文规定高空抛物致害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设立‘高空抛物罪’。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民法典》特别规定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律师陈晓燕从法律角度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答疑。 此外,消防救援队员还用实验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当啤酒瓶、花盆等常见抛物从7楼自由落体坠下,地面铺设的铁皮瞬间出现明显凹痕。烟头在合适的角度、风力影响下,很容易在火灾发生中扮演导火索角色。“我们选了啤酒瓶、装水的气球,测试这两种物品在高空抛物中是不是有同样的破坏力,并采集了实验数据,希望对市民有所警示,杜绝高空抛物。”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骆承介绍。 据了解,鄞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高空抛物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也是宁波市首例宣判的高空抛物罪案件。随着我区高楼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隐患更加突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高空抛物的下一位受害者,希望大家引起重视,从自身做起,不当高空抛物的‘黑手’,同时当好监督者,共同保障‘头顶上的安全’。”区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杨毅发出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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