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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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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餐馆“烟火气”扰民

综合执法部门:将会同环保部门对该店进行二次油烟检测

    记者 职望 孙嘉阳

    俗话说: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但近日艾盛春天里小区有业主拨打本中心新闻热线反映,称小区楼下的一家餐馆,每天散发的“烟火气”过于浓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在艾盛春天里小区外侧西北角,记者找到了这家被业主投诉的餐馆,同时发现在这家店的旁边还有其他四五家餐饮店。

    在小区里,记者看到这家餐馆的油烟管道,由店面的后面依墙而建,一直延伸到顶端平台上。这个平台夹在12幢和14幢两幢居民楼之间,两边的住户表示,平时只要不关窗户,家里就有很重的油烟味,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三年左右。

    随后,记者登上了油烟管道所在的平台。整条管道横跨楼顶,管道口朝向瑞丰路。在靠近管道末端的位置虽然设有一台油烟处理设备,但居民反映,这台设备处理油烟的能力比较有限。并且,产生油烟的餐馆也不止这一家,楼下的烧烤店和螺蛳粉店每天也会产生大量的油烟和异味。“味道很难闻的。我们从搬进来开始一直闻到现在了。”一位居民苦笑着说。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确实经常接到业主的投诉,也多次找过相关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也多次来过,环保部门也检测过这家餐饮店,油烟检测结果是符合标准的。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岳林中队工作人员表示,这家餐饮店证照齐全,并且通过了相关检测。下步他们将继续联系环保部门对该家餐饮店进行二次油烟检测,并共同确定该区域是否应划定为餐饮单位禁设区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认为,关于当初是否应该给这家餐饮店核发营业执照,这一点有待商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是不允许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所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认为,市场监管部门本不应为其核发营业执照。

    关于营业执照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也持有相同的疑惑。他们提出:楼顶属于公共区域,不可以私自建立烟道。餐饮店自己架设油烟管道的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可能涉及违章搭建。

    那么,为何在没有专用烟道的情况下,这家餐饮店还是拿到了营业执照呢?记者采访了区市场监管局,得到的答复是: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行业核发营业执照参照的具体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家餐饮店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且依据法律,经营场所是否设置有专用烟道,并不在市场监管局审查的范围之内,所以市场监管局依照规定准予登记营业执照。

    在谈到关于今后类似的可能产生油烟扰民问题的审批,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于去年4月建立了相应的联合会商机制。再接到类似的经营许可证申请,区市场监管局会首先联系属地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由他们现场查看经营场所内有无专用烟道设计、后续会不会出现其他可能扰民的隐患,再根据区综合执法局的反馈做出是否准予核发营业执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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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