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外出回奉化,需要隔离吗? 目前,我省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浙返浙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入境人员(入境人员指除澳门外所有境外地区,包括香港、台湾的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莆田市、泉州市泉港区来浙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 省防控办经对福建省厦门市当前疫情形势的综合研判,要求厦门市同安区来浙返浙人员暂缓来浙返浙;如仍来浙返浙的,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从8月30日开始追溯)。 对于福建省其他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倡导到达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观察需要怎么做? 居家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房间内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公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可不戴口罩,离开时必须戴好口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怎样进行日常健康监测? 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居家生活中)减少与家人直接接触,非必要不外出,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离开宁波市域范围,确需离开宁波的须向社区(村)提前报备行程;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与他人拼车;不去人群聚集、人流量大的地方,不探亲访友、不堂食。不得参加会展、旅游、聚餐、聚会、现场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酒吧(KTV)、各类市场、商场、超市、场馆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提倡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远程办公、居家办公。每日做好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记录,定时向管控责任人反馈健康状况。期满至综合服务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改变或丧失、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网格、社区(村)、单位报告,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乘坐镇街转运车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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