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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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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老娘舅”调解小区交通事故

    通讯员 琚灿芬

    2017年6月,我区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3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物调委以源头预防替代事后治理,把好源头关、治理关、服务关,并在提升纠纷化解满意度上下功夫,为群众享受高质量的城市生活,促进我区同城化建设尽快融入主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日,物调委调处一起因单向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某小区业主驾车去看交付不到3个月的新房,车辆行驶至该小区主入口,遇见入口封闭,直接拐入左侧道,车头刚进入就撞在物业摆放的石球上。于是该业主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理论,双方意见不合,随即拨打122报警,却被告知该事故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最后,该业主拨打区房管中心物业投诉电话。区房管中心接到投诉后,于当日将该案移交至物调委。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物调委选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工作。

    在厘清案件的前因后果后,梳理总结本案争议焦点是造成林某车辆事故的原因,以及由此衍生的责任主体、责任分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各承担50%责任。

    物调委成立至今已受理案件845件,其中成功调解773件,案值415.2万元。2021年以来,受法院委托,承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成功调解共179件,案值82.5万元;区房管中心移交的疑难信访案件,成功调解共10余件;当事人申请要求调解的案件,成功调解75件;接受法律咨询,接受各类法律咨询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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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