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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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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油漆、稀释剂、固化剂385桶8.6吨

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被查

    本报讯(记者 郑连乔 通讯员 汤善刚)“你涉嫌非法经营危化品,是严重违法行为,请接受进一步调查。”面对储存着大量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的仓库,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与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对涉案人员朱某严正说道。近日,西坞街道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

    10月8日,西坞街道应急管理所、消防工作站执法检查人员在西坞南路55-1号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一疑似非法经营危化品窝点,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接报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据初步调查,涉案人员朱某未经许可,租用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仓库,储存并经营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危险化学品,共计385桶8.6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非法经营物品转移至专门危化品仓库封存后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危险性鉴定,朱某所经营的油漆、稀释剂等属于《危险化学目录》(2015版)中易燃液体(类别3),认定为危险化学品。

    据了解,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朱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区应急管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取保候审,将于11月底提交区检察院,此案也是我区首例安全生产事前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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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