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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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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受理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后首例行政案件

    10月28日,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孙某诉被告某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该案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后奉化法院受理的首例以县级、地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9月27日,最高法院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浙江是本次改革的试点之一。

    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先行先试,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出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分工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启改革试点工作。10月28日,宁波中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调研组专题调研奉化法院并召开研讨会。

    一起了解下

    《试点实施办法》

    《试点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明确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了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人民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二是完善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试点实施办法》合理调整了第一审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标准,根据案件可能受地方因素影响程度,明确了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等四类以县级、地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试点实施办法》完善了“特殊类型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明确了提级管辖的启动主体、程序机制、审理期限、处理方式等内容,推动将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打破“诉讼主客场”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是改革再审程序。《试点实施办法》完善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范围和情形,建立了将申请再审案件交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的机制,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提审的情形,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审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等案件。

    五是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的程序要求和审核机制,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跨审判机构的合议庭组成机制和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推动解决跨部门法律适用分歧或跨领域重大法律适用问题,优化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方式,推动形成适合最高审判机关职能定位和案件特点的庭审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战区军事法院、总直属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特殊类型案件如何管辖?

    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本次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来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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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