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5日以来,应急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铁拳”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1月21日,我区行政处罚总金额402.44万元,其中事前处罚127起,处罚总金额309.96万元。 处罚对象:宁波奉化欣辉气体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五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1万元整 处罚对象:宁波市富怡新能源汽车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 处罚对象: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依照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1万元整 处罚对象:宁波市奉化宏大包装彩印厂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处罚对象:宁波欣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以及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处罚对象:奉化市颖辉五金制品厂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 处罚对象:奉化驰马机械配件厂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3.6万元整 处罚对象:宁波启南钣金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处罚对象:宁波美特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2万元整 处罚对象:宁波市奉化尚田友谊加油站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未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8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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