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连乔 通讯员 陈银儿)近日,在西坞街道西街和西坞中路交叉处,该街道行政执法中心队执法人员查处一起乱倒垃圾行为。 据村民举报,西坞街道西街河边突然出现大量生活垃圾。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展开排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走访,锁定违规乱扔垃圾人员王某。经调查,村民请王某清理租户搬走后留下的生活垃圾。为图方便,王某驾驶一辆小型拖拉机将生活垃圾倾倒在西街河道边。 “批评教育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相关条例,不乱倒垃圾。”执法人员介绍说,当事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执法部门依法予以立案,罚款200元,并责令其立即清理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