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兹 最近,笔者在收快递时遇到一件颇感郁闷的事:由于买了一个大件快递,在快递员派送时表示希望能送货上门,但是快递员百般推脱。最后虽然送上了楼,过程却不愉快。快递员还表示,送货量大、派件费用低,他们一向都不送货上门。 快递派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式各样,此前,也有朋友抱怨自己家在小区最里面,快递员未经其同意,经常直接将快递放在大门口的丰巢柜,取件十分不便。原本便民的快递柜,反而成了消费者的困扰。 送货上门本就是快递员的职责。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近年来,部分消费者因家中无人或考虑到快递小哥送货不易等,所以允许将快递放至快递柜或小区门卫。但是当消费者提出送货上门要求时,快递员理应满足,而非寻找各种理由推脱。 对于部分快递员不愿派送、通知不到位等问题,快递企业一方面应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设置合理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设定合理的派送量和配送时效,更好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另一方面,在面对消费者投诉时,企业不和稀泥敷衍了事,要积极处理,及时反馈,这样才更利于消费者与快递员之间建立良好关系。当然快递员和消费者之间最重要的是互相尊重,快递员在尽到自身义务的前提下,消费者也应抱以理解体谅的心态,双方少一些矛盾,多一份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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