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傅新欣 通讯员 陆逊)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日前向社会公布在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关于我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小流域治理和屋顶水库、山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学前教育“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我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壮大资本实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持续抓好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管理,积极盘活沉淀资产,增强国有企业资本实力;理顺国有企业发展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企业市场化发展;发挥资本作用,推进混合所有制,增强创收盈利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效防范企业运行风险。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条例》,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筹管理,厘清部门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真实、准确、完整;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优化资产配置,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运行质量和效率。 ——重视资源管理,提高国有自然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掌握我区国有自然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自然资源数据库,为决策参谋提供及时有效信息,重视国有山林、矿产、海涂管理,着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梳理国有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维护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应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规范国有资产报表编制,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和变动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关于我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库山塘整治工作情况 ——在统筹谋划上下功夫。一要结合使用功能来整治。根据我区现有的水库山塘、小流域总体布局和数量,充分梳理分析其使用功能、存在价值及安全隐患等,结合我区生产生活实际及干旱、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因素,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整体打造功能齐全、安全有效的水库山塘、小流域整治。二要结合“全域美丽”来整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河道、小流域治理中,融入美丽元素,建设美丽河道,打造美丽经济,为奉化“全域美丽”建设添砖加瓦。三要结合当前政策来整治。在水库山塘报废处理整治中,充分结合“非农化”“非粮化”治理中农业生产用水需要,提前谋划扩建、报废水库山塘计划安排,确保灌溉及农业用水。 ——在加强管理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制度化管理,在制度化管理基础上引入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使日常管理由制管向智管转变。二要突出安全管理。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应对干旱、台风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三要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施工质量的全过程控制,落实工程质量永久追溯制度,为百年大计工程、百姓生命安全工程筑牢最好的防线。 ——在强化保障上下功夫。一要抓好责任落实。抓好水库山塘的权属落实和责任管理,结合点、线、面管理原则,确保每座水库山塘有归属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责任管理,确保水库山塘规范安全运作和管理。二要抓好政策落实,由区政府牵头制定水库山塘、小流域治理和管理政策体系,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共同维护水库山塘安全保障及柏坑水库移民安置用房的落实。三要抓好资金落实。以人民水利人民建理念,引入投融资机制,引进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用市场管理的方式有偿承包使用水库山塘,进一步推动日常规范使用和管理,带动美丽经济的发展。 关于学前教育“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要持续推进公办园规划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公办园的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公办园布点规划,全面落实配套园建设,全力扩大公办园规模,确保2022年实现公办园幼儿覆盖率达50%的目标。要全力扶持低等级园提档升级,持续加强“低小散”园撤并,切实加大普惠园扶持,不断充实优质园数量,力争我区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转变。 ——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师资保障。要切实解决编制紧缺问题,协调区委编办、人社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教师编制统筹调剂,竭力加大学前教育在编教师招聘,确保满足未来几年公办园建设的迫切需要。要持续改善非编教师待遇,稳步加大财政对非编教师的工资补差,并通过调整收费标准、镇(街道)专项奖补等措施,切实提高非编教师工资待遇,确保非编教师年均收入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一倍以上。要着力提升幼教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入口关,深化“院地合作”,强化师资培训,使教师持证率达到100%,职称率逐年提升;进一步重视男性幼儿教师和保健员的配备,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监督管理。要持续加大学前教育质量监管,全面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持续抵制“小学化”倾向,进一步强化“幼教共同体”建设,全力提升我区学前教育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安全监管,按《条例》要求,全面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做好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的食品、交通等安全监管,确保在园幼儿健康安全。 关于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发挥政府机构主导作用。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要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扶持力度,探索建立财政、税务、金融等多部门联合帮扶机制,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加强资金保障,规范资金使用。三是加强目标考核。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督促落实。 ——发挥服务体系保障作用。一是加强基层保障。要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严格落实“五有”要求,优选配强基层力量,以问题为导向,以贴心服务为支撑,在培训宣传、政策落实、精准帮扶上下功夫,切实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二是完善培训机制。要立足市场和退役军人需要,创新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模式,深化校企联动,强化考核问效,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创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加快推进宁波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园建设,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退役军人。 ——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作用。一是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定向招录力度,鼓励每年拿出一定名额面向退役军人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职社区工作者,不断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二是拓展融资平台。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加大对退役军人的信用贷款力度。三是加强社会参与。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通过沟通协调、搭建平台、资源整合,让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各种优势资源汇集,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 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报告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找准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及时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切实维护民生权益,积极稳妥处理企业融资、民间借贷等案件,着力破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公正高效地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为维护公平正义、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化司法改革,不断促进智慧法院建设水平。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通过改革整合法院内部资源,不断提高司法效能。要逐步充实法庭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基层法庭民商事审判工作,特别是要坚持好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等制度,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要在数字建设标准化、系统化、智能化方面迈上新台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推动和支持法院各项工作快速发展。要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整合优化信息系统,推进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大脑建设,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程序和实体公正并重意识,进一步规范庭审和合议制度,切实防止和纠正庭审走过场、合而不议等现象。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程序公正,适用法律统一,平等全面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判后答疑工作,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特别是败诉当事人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要加大调解力度,构建法院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大调解格局,提高审判人员和专、兼职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民商事法官素质。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商事法官队伍。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挖潜,配齐配强民商事审判人员,切实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法官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法官各项司法能力。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为审判法官减压,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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