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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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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电子烟一吸就“上头” 原来竟是新型毒品

    近段时间,有种令人一吸就“上头”的电子烟正悄悄在一些青少年群体中“风靡”起来,这种电子烟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呢?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对贩卖“上头”电子烟的阿丘和小坤(均为化名)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和有期徒刑七个月。

    案件回顾

    案发前,阿丘曾通过转卖一些电子烟来赚外快,他把自己的微信头像也设置成香烟图标,所以有些微信朋友会到他那里去买电子烟。2021年7月,有人在微信上联系阿丘,向他购买“上头”电子烟,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电子烟费和跑腿费。于是,阿丘联系另一名电子烟卖家(已另案处理),从该卖家手里购买了这种电子烟,并将买家收货地址发送给该卖家。该卖家用白色泡沫塑料袋把“上头”电子烟包装好以后,让小坤帮忙送给外卖跑腿员送货。小坤明知道该卖家贩卖给别人的这种电子烟含有国家管制成分,依然帮助该卖家把这包“上头”电子烟交给外卖跑腿员送至买家处。

    之后,买家的一名朋友发现并告知买家“上头”电子烟已被国家列管,属于新型毒品。买家于是向公安机关举报,并主动上交该“上头”电子烟。经鉴定,在上述可疑电子烟油检材中检出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同年7月,阿丘与小坤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8月,二人被依法逮捕。

    合成大麻素,是一种类似天然大麻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它的危害性更大、精神活性更强。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5月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换言之,这“上头”电子烟就是一种新型毒品。

    2021年11月,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已依法做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阿丘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小坤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说法

    一方面,部分年轻人盲目跟风,追求刺激,导致‘上头’电子烟逐渐有了一些市场;另一方面,寄递、外卖等行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也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来为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我们需要格外警惕。

    再次提醒大家,“上头”电子烟是新型毒品,绝对不能沾染,即便是购买正常电子烟,也需到拥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店,切不可从私人处购买。

    来源: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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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