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周宁宁 钱路通)日前,一男子在天妃湖内撒网捕鱼,因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碍行洪活动,被执法队员严肃教育,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2月18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莼湖中队执法人员在经过天妃湖时发现,湖内有人乘坐皮划艇捕鱼,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捕捞行为。经调查,该男子于2月18日早晨6时许来到天妃湖布网,总共布有8张网,每张网长46米左右,并配有两只装鱼塑料箱。 执法队员称,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大面积撒布渔网,会严重影响行洪。该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碍行洪活动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严肃教育,并责令其拆除渔网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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