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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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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公共交通资源于民

    刘文博

    “私人物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导致附近居民停车困难,望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某棋牌室门口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多个停车位供顾客使用,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小区地下室公用停车位长期被‘僵尸车’占用,浪费社会公共资源,俨然成卫生死角!”近日,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不少市民发帖反映公共停车位沦为私人“自留地”,呼吁有关部门及时介入,让公共资源回归于民。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逐年递增,开车难、停车难成了困扰很多车主的烦心事。为了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相关部门在部分区域设置临时免费停车位,这本是惠民生、利长远的好事,但车辆、私人物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却屡见不鲜,背离了设置临时免费停车位的初衷。

    《宁波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停泊。禁止非法占用停车泊位从事非交通活动。公共停车位成为“自留地”,既加剧了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成为潜在加剧社会冲突的因素之一,又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浪费公共资源,甚至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侵占公共交通资源事件屡禁不止,一方面反映出公民素养仍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反映出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管理缺位。如何化解公共资源“私有化”问题,还居民一个清朗空间,需要公众自觉树立文明停车意识,时刻牢记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应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私自占用,更不能将其变为“自留地”。

    但是仅靠公众“自觉”显然不够,还需要相关部门针对私占公共停车位乱象,加大巡查治理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依法惩处,还公共交通资源于民,为城市交通畅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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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