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杰荣 熊若兰 近年来,区检察院坚持挖掘救助源头、凝聚社会合力、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困难群众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涉案当事人提供托底保障,驰而不息以司法救助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坚持挖掘救助源头,助推共富工作“实”。针对司法救助内外部线索移交不畅问题,建立健全监督线索排摸机制。结合各业务部门力量,主动对命案、伤害案件、性侵案件进行排摸,重点关注涉五类农村贫困当事人需要,通过开展司法救助数字专项行动共挖掘案件线索20余条,大力提升线索发现率。目前控申部门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近10件,积极申请两级院联合救助,共发放救助金近10万元,实现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走深走实。 坚持凝聚社会合力,助推共富工作“全”。针对基层检察机关救助资金有限的问题,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以司法救助为主导,积极引入民政、教育、慈善、就业等多元化救助渠道。如与慈善总会联合设立“蔚蓝”司法救助对象帮扶专项基金,目前已到位首批社会募捐专项资金10万元,成功救助4人,并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又如针对困难妇女群体,与妇联签订《关于建立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上述单位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关爱衔接,司法救助资金“小池”与社会慈善资金“大池”衔接,力求以司法救助助推共富工作全面发展。 坚持落实长效机制,助推共富工作“稳”。针对实践中“一救了之”难以脱贫,存在救助后续跟踪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探索“回应型”司法救助模式。评估当事人生活情况,对于长期定向救助的困难群体,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将生活补助金打入其社保账户,解决救而不管、救而无用的困境。在该院办理的首例弃婴司法救助案中,除协调办理孤儿待遇外,重点关注案后关怀,参与寻找收养家庭并跟踪完成落户,保证一救到底。通过主动跟踪,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服务保障共富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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