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奕超超 顾大明)近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长汀路与河头路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载有6人的电动三轮车,随即对该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7月29日下午5时许,执勤交警远远望见这辆由西往东驶来的电动三轮车上“人头攒动”,便招手将其拦停。经核查,该三轮车上共违法搭载6人,且车斗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驾驶员王某是一名泥工,车斗上坐的是其工友。当天,王某为图一时方便,便载上这些工友到附近工地干活,没想到半路被民警逮住。民警还发现,该电动三轮车属于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但王某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其间,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同时向乘车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最终,王某因违法载人、无证驾驶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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