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胡洋 竺斐)8月9日上午,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区文广旅体局对城区部分游泳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其中,中央花园东门附近一游泳馆因救生员配备不到位,被罚1000元。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执法人员在该游泳馆发现,泳池内有一些小孩在游泳,家长们则坐在一旁等候。泳池边上公示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中规定的水上救生人员数为4名,墙上张贴的水上救生员上岗证也为4张。然而,执法人员在现场巡视一圈后,未发现救生人员。 对此,泳池管理人员称因为时值中午,游泳的人不多,所以救生人员提前下班了。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该违规经营行为,责令管理人员停止营业,待专业救生人员到位后才可继续营业,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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