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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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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药店可实名销售“四类药品”

其余药店均已下架

    本报讯(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宋珏琼 邬乐婷)日前,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目前我区除了自愿设置核酸检测点的7家零售药店可实名登记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外,其余186家零售药店均已下架“四类药品”。

    这7家零售药店中,锦屏街道4家、莼湖街道1家、溪口镇1家、裘村镇1家。市民若需购买“四类药品”,需落实扫场所码、查看行程卡、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要求,并经现场免费核酸采样,实名登记后,在7家药店购买。但针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相关人员,药店禁止销售任何药品。

    8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山路上的平安百姓大药房。“所有购买‘四类药品’的市民都会先免费核酸采样,并登记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店员徐文参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对购药人员都会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立即登记报告。

    此外,记者了解到,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区零售药店实施交叉专项督查,将所有药店工作从业人员纳入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平台,实行两天一次核酸检测,并充分利用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检测警戒系统数据,根据上报名单逐一核实、排查,一旦发现药店违反防疫防控政策违规销售下架药品,予以停业整改处置。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76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93家,发现问题药店1家,已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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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