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陈日琼 邬乐婷)近期,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霸王条款”。 该局执法人员在地毯式排摸辖区内房产中介所时发现,当事人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内有“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的字样后,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字样违反公平原则,排除了消费者依法解释格式合同条款的权利,属于违法条款。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法人员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警告行政处罚,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 今年以来,该局以“规范格式条款,促进合同公平,优化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提升监管水平”为整治理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房屋租售、物业管理、校外培训等九大重点行业,通过对应当法定备案的“九大类”行业备案情况的详细检查,集中归纳梳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线索。至目前,该局已督促248家企业通过“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完成合同格式条款网上备案42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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