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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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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钱袋子”

我区开出首批“反诈罚单”

    本报讯(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胡颖哲)自从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以来,区公安分局全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近日开出首批“反诈罚单”,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钱袋子”。

    3月8日,尚田派出所民警接到断卡行动线索下发,线索显示辖区内居民潘某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涉及诈骗案。经查,潘某承认向他人出借银行卡,虽然最终未获利,但却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帮助。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潘某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后,奉化公安开出的首张“反诈罚单”。

    无独有偶,江口派出所近期接到断卡行动线索下发:江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系涉案卡。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江某。经查,江某于今年2月向他人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并提供手机号、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涉案资金流水3万余元,江某从中非法获利200余元。3月8日,江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民警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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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