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4月12日,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县江金钟桥段附近一非法储油点柴油泄漏,随即联合相关部门迅速进行处置。经过现场勘察和联合质询等环节,基本查清泄漏原因,目前受污染沟渠和县江已完成清理和生态修复,同时正依法查处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 经调查,该非法储油点由2排集装箱房组成,呈7字形摆放,一边为办公用房,一边为油料房。在3个作为油料房的集装箱内各有1个油罐,里面有数量不等柴油,其中2个油罐属李某某所有,1个属张某某所有,两人均有营业执照。所存储油料从正规渠道购入,全部供自己使用,未对外销售,主要用于工程挖掘机供油。两人提供的油料购销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经核实属实。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该储油点柴油泄漏系油罐液位管脱落,导致柴油泄漏,且长期无人发现,共泄漏柴油约2吨。据悉,区生态环境分局拟对该情况进行立案,并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还将一并承担环境清理和生态修复费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两当事人涉嫌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区生态环境分局同时将该案件移交区应急管理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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