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作为一项特种作业,作业时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至6000℃,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风险,无证上岗无疑是十分危险的。连月来,我区多方联动开展全链条电气焊作业攻坚整治,严查无证电焊违法行为。 1.处罚对象:宁波源海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三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九十九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5万元。 2.处罚对象:宁波通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3.处罚对象:宁波洁客户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4.处罚对象:宁波康颖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5.处罚对象:哈乐工艺品(宁波市)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6.处罚对象:宁波奉化昌顺机械设备制造厂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7.处罚对象:宁波恒昱石英砂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8.处罚对象:宁波市奉化区新联渔轮修造厂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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