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是帮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解决基本住房安全的一项政策,近年来相关咨询不断增长,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现将我区关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政策有关解读发布如下。 问: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进行即时和限时救助工作,实现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限时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常态化,做到发现一户、即时限时改造一户,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条件。 问:目前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 答:具有本行政区农村户籍,申请救助时符合区民政局等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低保边缘户,且现有住房鉴定为C、D级危房的4类困难家庭。 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程序是由农户提出申请,实行镇村两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由民政、住建等部门对改造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确定最终改造名单。 问: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原则上拟改造的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具体视救助对象改造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所在镇(街道)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合理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并科学规划建设。 问: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答:拆除重建按每户3万元标准予以补助,修缮加固按每户1.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 问: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怎样验收? 答: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由镇(街道)组织验收,对已拆除重建的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已修缮加固的委托原鉴定机构进行复核鉴定。 问: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答: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功能,集中资金精准扶贫,原则上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转账支付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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