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A1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3年09月06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区首笔普惠性托育服务
机构建设补助资金下发

本报讯(记者 郑连乔 王层裕 通讯员 范蓉)近日,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正式下发,辖内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陆续收到第一笔补助资金。目前,已有6家托育服务机构收到首笔建设补助资金,总额121.2万元。

今年1月,我区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和管理,符合依法规范办托、收费合理合规、从业人员上岗持证等条件,方能被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2023年奉化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最高标准经向社会公示后定为,城镇2580元/月,农村1920元/月(按区统计局城乡划分口径)。

据悉,补助经费包括普惠托位建设补助、普惠托位运营补助、社区照护服务补助和示范奖励补助。其中,普惠托位建设补助按照1万元/托位标准(按4:3:3比例分三年拨付)。普惠托位运营补助按照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混合班)实际收托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500元、300元补助(限补三年,公办性质减半)。社区照护服务补助是对通过验收、符合建设标准的婴幼儿社区成长驿站,给予一次性不高于2万元/家的建设补助;对优质按时完成年度小组活动任务数的,给予运营补助经费不高于0.5万元/家。示范奖励补助则是对示范性机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给予一定标准的激励性补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