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一)锦屏街道城里厢区域。具体范围:东至锦屏南路,南至城基路,西至城基路和朝阳路,北至体育场路。 (二)锦屏街道西岸村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桥西岸路,南至惠政路,西至广平路,北至岳林路。 二、上述区域外的下列地点及其25米距离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24米以上高层建筑; (二)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包括加油加气站);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岩头村、青云村、栖霞坑村、条宅村、西坞古村、马头村、董家村、大堰村)。 三、溪口镇银凤广场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规定: 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全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春节、元宵等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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