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晓萍 通讯员 印海优)“试用期该如何约定,不符合录用条件该如何证明?”2月27日,在区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内,一堂《招聘管理中的法律实务》普法讲座正在进行,来自30余家企业的人事干部参加了本次讲座。 现场,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昊律师结合真实案例,围绕招聘广告的制定、单位知情权和背调、劳动合同的订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试用期的运用等内容,帮助企业完善用工制度,规避法律风险,更好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听课学员围绕试用期约定、劳动合同签订及解除、经济补偿等热门话题提出疑问,李昊就学员们关心的话题进行面对面的经验分享及答疑解惑。 “春节过后,各企业招兵买马,而因企业的招聘要求不明确,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所以我们特意在开工季安排了这场法律实务的专题讲座。”区总工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律讲座,并深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扶活动,做好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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