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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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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走私电梯被罚近200万
没收走私货物等价值款293.9万元

  本报讯(记者范 萌 通讯员王方武 沈珊珊)如今不少开发商为了提升楼盘品位,纷纷进口国外知名品牌的电梯。一些不法进口商在获得代理进口商机的同时,打起了低报电梯成交价格偷逃国家税款的主意。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海关移诉的天津某科贸有限公司走私电梯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天津的该公司被判罚金200万元,没收走私货物等价值款293.9万元。

  2006年8月,国内某电梯有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商定进口24台法国名牌电梯,并指定天津某科贸有限公司代理进口。合同签订以后,因客户需要对电梯的组成部件进行变更,置换了门厅、按钮、外呼装置等部件,并对成交价格作了调整。天津市的这家代理公司乘机动了偷逃税款的念头。2007年8月,该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进口上述电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总经理赵某隐匿了真实合同并伪造虚假的外贸合同,低报价格近300万元,偷逃税款约77万元。宁波海关在审核单证环节上识破了赵某的伎俩,海关缉私部门及时介入,依法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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