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12月31日电(记者邓中豪)记者12月31日从天津市交通港口局了解到,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试行期一年。 按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1、小客车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度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2、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3、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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