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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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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线”标准求“一线”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激情满怀履职行权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从制度建设到开展每一项日常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牢牢坚持“一线”标准,从思想上消除模糊认识,以实际行动求“一线”作为,激情满怀履职行权,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发挥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2013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明确“对依法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擅自作出决定的,市人大常委会应当责成其纠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从强化职能入手,对法定职权从制度上作了细化,使权力运作更具操作性。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事项决议决定。作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等五方面目标要求,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作出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提出新一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四方面重点,要求政府科学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完善生态建设机制;作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定,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代表工作创新发展;作出修订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的决定,完善东部新城功能与特色,促进产业与城市相融合,激发城市活力;作出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议,要求政府科学制定重建规划,全面做好灾后复产、加快大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等灾后重建和洪灾预防工作。这一系列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一线”激情。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沿海产业布局和生态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煤炭消耗、四明山区域自然保护、农业科技创新、农房“两改”等专题调研,就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食品安全、控制煤炭消耗、河溪水环境污染问题、城乡规划实施等形成专报,积极向市委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展示了“一线”履职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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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