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②】王勇在会上指出,要厘清部门与社区的工作关系,明确部门“行政权力”与社区“自治权利”的界限。今后凡部门交予社区承接或协助的工作,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或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必须是与社区居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各县(市)区要建立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目录,凡未纳入准入目录的工作一律不得进入社区,超出社区职责和能力范围的工作都要清理出社区,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王勇同时强调,社区“减负”不是“减责”,而是让社区工作者从大量“分外事”中解脱出来,更加专注于服务居民和治理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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