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 鸣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通知,对领导干部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应劝阻他人吸烟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和规范;要求公务活动的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禁烟令”很具体,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但中央连发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禁令,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从群众交口称赞来看,这样“杀鸡用牛刀”,体现的正是整治决心。 吸不吸烟是个人喜好和习惯,但在公共场所吸烟,影响公共环境和他人健康。对此,许多国家都采取严厉制度甚至立法加以禁止。公共场所禁烟就像不讲脏话、不乱扔垃圾、不闯红灯、不损坏公共设施一样,不是高要求,而是社会的基本规范,是每个公民的文明底线。 我国在公共场所“禁烟”有些年头了,效果一直不理想,很大一个原因是少数领导干部带头违规,下面的人不但不敢管,有时还送烟、敬烟讨好,有些领导甚至常年抽“公款烟”、“关系烟”、“孝敬烟”。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管理规则的制定者和倡导者,理应成为社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示范者。“禁烟”就该领导抓,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更要抓领导,打破领导吞云吐雾没人敢管的惯例,打消一些人有领导抽我也抽的心理,以干部作风带民风,不断提升机关乃至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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