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处于收尾阶段,主要任务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对照前面查找出的问题,各个部门、单位抓整改、忙落实,取得了一些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的成果。但是,如果仅仅停留于少公款吃喝了几顿、少公费出国了几趟、少开了几次会、少办了几场晚会、取消了多少福利、节省了多少钱等“细节”上面,恐怕算不得“圆满”。 因为,群众工作是常态化、长期性的,一时的成效并不是最重要的,只有以科学的制度为根本保障,形成长效机制,才能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可以说,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查找出来的问题,看看在建章立制上下了多少功夫,取得了多少制度建设的成果,才是衡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关键。 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一度盛行,与制度建设存在不少问题有直接关系。一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比如,一些干部为啥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很大一个原因是我们的考核制度“唯GDP论英雄”,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容易出政绩、出“显绩”。正因如此,中央前不久出台规定,要求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明确不再以GDP论英雄。 二是一些制度缺乏程序性,没有明确而具体的操作规定。比如,“八项规定”出台前,公款吃喝玩乐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泛滥,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制度管束,而是因为规定太过笼统,没能细化到宴请人数、宾客名单、宴请缘由、陪同人员、预计费用、人均支出等,让一些人想怎么吃喝就敢怎么吃喝,想怎么报销就能怎么报销。为此,中办、国办前不久出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把不能碰的界限划得很清楚,并提出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接待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再就是制度的科学性和超前性不强。不是集中群众智慧,有预见性地把制度定得很完善,让规则和措施很到位,而是出了问题才发现制度“漏洞百出”,疲于修补制度“漏洞”不说,对于违规者,发现了竟然“没办法”处罚。比如,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收受贿赂,一些医生和老师吃回扣、拿红包,一段时间内竟然“没法管”,直到2008年底,“两高”出台规定,将此列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才算有了办法。 还有就是制度执行乏力。制度很好,也很完善,但由于没有落实到位,且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重视不够,致使制度成为摆设、流于形式。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之所以飞扬跋扈、独断专行,成为“一手把”、“一霸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党内民主集中制被虚化、架空,对“一把手”的权力没了必要的制衡和约束。还有就是,一些人觉得对自己有利时,就按制度办事,对自己不利了,就打折扣、搞变通,使得制度的效力和威信大大下降。 查找出了问题,自然得整改,但如果像赵本山在小品中说的“改了再犯,犯了再改,改了接着犯”,那是要坏大事的。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只有把制度建全了、建好了,真正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这“风”那“风”的就不可能刮起来,就算能刮起来,也不可能刮得那么凶猛、那么吓人。 应该看到,自十八大以来,针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且被实践证明“管用”的制度。如果说这是“顶层设计”的话,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应该有创造性的“基层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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