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基金市场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基金市场各参与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上交所方面同时透露,具备功能全、效率高等特点,且更符合投资者交易习惯的上证LOF亮相在即。 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上证债字〔2005〕29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了开放式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以及分级基金份额的分拆、合并等业务。《办法》所指开放式基金包括沪市上市开放式基金(简称“上证LOF”)和原上证基金通基金(在上交所挂牌进行认购、申购、赎回,但不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等开放式基金,但不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和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办法》实施后,符合上市条件的开放式基金可申请在上交所场内挂牌交易,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和子份额可同时申请上市交易,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和子份额之间可以通过分拆、合并进行实时配对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