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立案调查。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中央纪委查实了倪发科的受贿问题。其收受大量玉石,并占受贿总额近八成的事实也浮出水面。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倪发科曾经抱怨:“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1月7日人民网) 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不过,细究起来,有“事后诸葛亮”之嫌。他这种“东窗事发”后的悔悟,很难说是对自己所犯错误有了真正认识。比如,在安徽省委巡视组到六安市巡视时,听闻风声的倪发科便要求黄某某把他送的几幅字画先拿回去。两年后,倪发科居然又把字画要回。因担心其大量收受玉石问题暴露,倪发科还向吉立昌提出以吉的名义办个玉石展示馆,将其收受的玉石转移到展示馆托管,使其貌似“物归原主”,企图以此逃避党纪国法的追究。事例足以说明,这已经不是靠上级提醒能解决问题的,而是证明倪发科在腐败之路上越走越远,是故意与党纪国法“捉迷藏”。 如果把抱怨上级不“早提醒”当作“倪发科式”抱怨的话,在笔者看来,这给官员的最大警示在于,监督是对官员的最大爱护和保护。当前,不少干部喜欢我行我素,不愿意接受监督,好像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殊不知,这是一种极其错误、有害的认识。事实一再证明,主动接受监督的干部较少犯错误,拒绝接受监督的干部很容易走向腐败。监督官员不是与官员过不去,而是为了保护官员,关心官员。但是,在现实中,有许多官员未能领悟其中的真谛,反倒是处处逃避监督,害怕监督。 毛泽东同志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由此我们可以明白,接受监督是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若能做到这点,还可能出现“倪发科式”抱怨吗? 更进一步说,消除“倪发科式”抱怨,不仅要靠上级的监督,更要靠公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各级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只有敢于面对错误,接受人民广泛的批评和监督,才能消除责怪上级“不早提醒”的荒诞观点。只有接受公众的监督,习惯于公众的监督,敢于在监督下工作并容忍监督可能带来的伤害和监督可能有的不准确性,才能避免在事后出现“倪发科式”抱怨之类的现象。 总之,官员越是敢于承认错误,敢于接受监督,就越能消除“倪发科式”抱怨。当然,这种监督,不仅是上级的“早提醒”,更是民众的“早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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