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 姜栋)为了去韩国工作拿到绿卡,沈女士没少折腾:和丈夫离婚后,找了个陌生的韩国人登记结婚。两人除在登记那天见了一面,婚后七年再未谋面。这段特殊的涉外婚姻关系,为沈女士日后的正常生活埋下了“后患”。 沈女士今年40岁,来自辽宁,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她所在的城市与韩国隔海相望,该国发达的环境吸引了许多中国人去务工。沈女士也决定走出国门,并且要拿到绿卡。 但要拿到绿卡,对沈女士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和现任丈夫离婚,找个韩国人嫁了。知晓妻子想法后,丈夫竟同意了,“我会照顾好女儿,以后的事情,等你拿到绿卡再说。”丈夫的支持,让沈女士吃了一颗“定心丸”。 随后,沈女士通过一家中介公司,找来一个比其小三岁的朴姓韩国人。她付给中介公司一万元劳务费,2006年5月如愿与这个素未谋面的朴先生在辽宁登记结婚。登记完后,朴先生便飞回韩国,两人再没有任何交流。 由于为结婚一事操心许久,又快与前夫、女儿分别,沈女士当时暂缓办签证。没想到之后家里发生了一些变故,最终使她放弃了韩国梦。 几年前,沈女士和前夫、女儿来到宁波生活。但在法律关系上,她的丈夫仍是朴先生。 沈女士一家想在宁波稳定下来,但办理社保、复婚等事因她那段涉外婚姻关系遇到了麻烦。为此,去年12月,沈女士向江东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后,对朴先生进行了涉外送达,但半年后信件被退回,说查无此人,后经公告送达,也一直杳无音信。三个月的公告期届满后,法院于昨天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支持沈女士的离婚起诉。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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