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孙乔)为了骗取工伤赔偿,他不惜拿自己“开刀”,故意找人将自己手臂砸成骨折,再让同伙假扮“亲属”,向老板索赔。 第一次索赔1.6万元,成功了;第二次,狮子大开口,索赔4万元,老板直接报警。 日前,这场令人咋舌的“苦肉计”,在江北法院上演了“终结篇”。 去年年底,象山的赖某假意介绍方某到江北的一处工地打工。上午,还在熟悉工作情况,中午,同伙李某(另案处理)便依照约定,带人将方某左手臂砸成了骨折。 受伤后,方某隐忍不发。直到当天下午上工时分,他寻机从工地架子上跳下,假装摔伤手臂。工地负责人见状,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初步的治疗费用。不想,好戏才刚刚上演——— 赖某再度现身,自称是方某表姐夫,而另一同伙王某(另案处理),则冒充方某父亲。两人到了医院后要求工地方一次性给予工伤赔偿1.6万元。工地负责人同意了,当场支付现金。 5天后,趁着方某手臂尚未复原,赖某再次通过私人关系,将方某介绍到了一处安置房工地打工。不过这一次,送院治疗后,两位“亲属”索要的一次性工伤赔偿已变成了4万元。 老板长了个心眼,直接报警。 警方在宁波大学附属医院将方某、赖某一并抓获。 日前,江北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赖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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