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一直是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长期纠结的一个问题。物业公司普遍叫苦,管理成本大幅上升,物业费却还是小区成立时的水平。业委会虽然也觉得物业费还是老标准有点说不过去,但主动提价会遭业主们反对。 江北“正大花园”小区业主主动提价,把这个难题解决了。小区业委会按照有关定价标准,提出了物业费从原来的每平方米0.35元提高到0.55元,并说服了七成业主,物业公司后继无人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1月11日《宁波日报》)。 现实情形下,物业费提价的理由是正当的。但因此事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要达成共识不太容易。“正大花园”业委会的工作有成效,大多数业主也通情达理,但全面推广和长期实施还须从建立机制入手。物业费长期不动,物业公司应对的办法无非两条:要么合同到期全身而退,要么降低服务质量以保不亏。这都会给居民生活和整个城市文明带来损害。 这里似乎缺少一只有形的手———政府。现在有关物业费的规定,只有一次性定价标准,没有后续的调价机制。弥补不足的办法就是建立物业费浮动机制:确定调价的间隔时间,如三年或五年,提出合理的调价幅度。这样,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就可以在规定时间段和浮动幅度内,根据市场物价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升降程度,通过协商对物业费浮动达成协议。浮动机制不仅能有效平衡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利益,化解双方的纠葛,还能使物业费管理进入规范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