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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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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挪车让行成酒驾 侥幸心理不可有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俞贤峰)酒后的李某正在车里等代驾的人过来,由于自己的车挡了道,于是发动车子挪了几米为后面的车让行。谁知,这几米却让他成了酒驾。

  1月19日晚,鄞州交警大嵩中队民警在沿海中线合兴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晚上11时30分许,一辆轿车在离检查卡口不远处的路口忽然停了下来,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显示为46mg/100ml,当事人已经构成酒后驾驶。

  该驾驶人李某说,当晚应几个朋友之约,从北仑来到鄞州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合兴路上的滨海世纪KTV里玩,其间他喝了一些啤酒。将近11时半时,李某从KTV里出来准备回家,他坐在车上打电话找代驾。

  这时,后面有辆车被李某的车挡住了路,要求李某将车动一下。于是李某习惯性地发动轿车,想将车辆开到路口,再等代驾的人过来。

  可是还没在路口停稳,设卡检查的民警就示意李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民警询问时,李某老实交代自己喝过酒,并强调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同时向交警解释自己是为了给其他车辆让行,才将车辆挪了几米。

  李某自认为只是喝了一瓶啤酒,很清醒,驾车到路口也就几米的距离。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

  为此,李某被鄞州警方予以计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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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