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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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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布“广场舞公约”

  据新华社杭州1月24日电(张璐 冯源)“原来我们是早上6时半开始跳舞,现在都改到7时了,晚上也约定最晚不能超过9时,最好能在8时半结束。”

  潘永钗是温州市健身舞协会主席,平时常在鹿城区的松台广场跳广场舞。自21日区里公布《广场文化活动公约》后,跳广场舞的“大妈”们纷纷遵守公约调整了跳舞的时间和伴奏音量。

  鹿城区是温州市的主城区,和全国许多城市一样,温州的老年人也越来越喜欢跳广场舞。区委宣传部文化科科长柯胡斌介绍,有些广场舞团队的音乐声音过大,有时还会出现几支队伍因为对方音乐盖过自己的音乐而比拼音量的情况,给周围居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潘永钗告诉记者:“以前也有居民找到舞蹈队,希望把声音调低一点,公园管理处也派人来过,但有时候跳得太尽兴就顾不得了,而且我们没有测量工具,很多时候并不知道音量开到了多少。”

  为有效治理噪声扰民问题,温州市鹿城区广场文化活动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与文化团队代表和其他市民代表协商制定了《广场文化活动公约》。作为一种道德约束,“公约”共有8条,从场地、时长、时段、音量等方面对广场文化活动进行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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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