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2月11日电(记者刘宏宇)政府投资项目如果超概算将被问责。《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日前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细则明确将全口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纳入监管范围,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将实现中标价就是工程造价,超概算将被问责。“项目出了问题却没人负责”是此前的一个老问题。据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早在2011年6月1日就开始实施,虽然明确了市发改委、国有资产、规划、国土房屋、建设、环保、审计、监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但由于实施细则迟迟没出来,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界定还不够清晰等原因,在实际过程中仍出现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部分项目未通过审批,监管薄弱甚至缺乏等诸多问题,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的现象屡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