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齐维)昨天,笔者从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获悉,宁波辖内6家银行机构开通了个人定期跨行还款业务,而且都是免手续费的。 此项业务由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牵头辖内银行机构和宁波市清算中心共同开展,将大大便利个人客户跨行还款。 个人定期跨行还款业务,是指个人客户委托代理行(即收款银行)通过宁波市票据电子交换系统定期从本人开户银行(付款银行)的约定账户自动扣款,偿还款项。 首批作为委托代理行(即收款银行)开通此项业务的6家银行机构分别为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和杭州银行宁波分行。除民生银行开通人民币贷款定期还款业务外,其余5家开通了人民币信用卡定期还款业务。 此外,32家银行机构作为接收行(付款行)开通自动扣款业务,即可以根据受理行发起的业务要求从存款人账户执行扣款。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定期跨行还款业务的付款人与收款人应为同一自然人,且个人定期跨行还款业务每笔上限金额为5万元。下一阶段,我市其他银行机构也将陆续开通此项业务,业务品种也将进一步得以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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