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15日电(记者王俊禄)安徽籍男子王某在浙江天台人民医院送母就医时,将医院保安打成轻伤。2月13日,天台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 法院查明,去年8月,安徽籍男子王某的母亲因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天台人民医院。当月31日下午2时许,王某及兄弟几人开车去医院拿片子,因为医院里没有停车位,他们就把车停在了医院门口的急救通道上。拿到片子后,王某等人回来开车,听见医院的保安在一旁说他们乱停车,上前和保安吵了起来,进而动手殴打了保安。后经鉴定,其中一名保安构成轻伤,其余三人构成轻微伤。 天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属情节恶劣。庭审过程中,王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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